您当前的位置 :新法制报 > 法院连线 正文
伤残后能否免除对前妻的经济帮助?
【字体:    】 【进入论坛】 大江网  2008-07-15 04:50  来源: 大江网-新法制报

  读者刘海问:我与前妻离婚时,鉴于她每月仅靠微薄的下岗工资生活,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订立了经济帮助条款:由我每月支付200元给前妻,直至前妻再婚为止。此后,我按调解书的规定每月给付。孰料前不久,一场意外的车祸使我失去左腿,被单位安排内部退养,工资由此减少了一大半。请问:在此种情况下,我可否免除对前妻的经济帮助?

  答:你可以免除对你前妻的经济帮助。首先,离婚时的经济帮助不是抚养义务的延续,而是基于原婚姻关系所派生出来的社会道义责任,其实质是一种赠与行为,你与你前妻达成的经济帮助条款即属于一个赠与合同。其次,根据合同法第195条“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或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的规定,在你的经济状况恶化时,你就可以不再履行经济帮助(即赠与)义务。但要注意的是,你们双方达成的经济帮助条款是经法院确认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你不能随意单方拒绝。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2条“法院在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的规定,你可向法院说明你的情况,要求法院终止执行程序,从而免除你的义务。(程毅、程英)

编辑: 兆明
*** 大江网推荐内容 ***
-未来3天江西仍将晴热 天气骤变南昌感冒病号增多
-与网民在线交流 上网开博客 江西官员纷纷"触网"
-一本缺额2729人 14日补报 昌大可选报3至5个专业
-郭台铭未婚妻曾馨莹否认已怀孕 自称想增肥(图)
-红楼雷人造型有“前科” 宝黛钗人气不如叶锦添
-原海南华银老总石雪被指控贪污2.6亿案二审(图)
-小公鸡不长毛如"裸奔的烤鸡" 80后流行性格婚检
-“燃油税”错过了多少机会 农民发明不该受冷落
-应对“奥运婚礼”热 全省9日起开通网上预约登记
-5元奥运低价票向中小学发放 占可售票总量的14%
我也来说两句 [ 网友留言只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大江网立场 ]
大江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大江网讯”或“大江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大江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江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大江网讯[XXX报]”或“大江网-XXX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江西日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江网·XXX报”。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江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大江网新闻中心 电话:0791-6849735
大江专题 更多 >>
生殖实验室专业检测不孕不育
资讯:生活原来可以更美的
南大一附院临床医学试题库丛书
[专题]2008 我们的两会
[专题]江西众志成城抗灾救灾
本网专稿 更多 >>
-联志电子:在江西做全球独一无二的手机(图)
-江西芦溪县公安局一大队长酒后肇事被免职
-江西举行首场科学发展抓项目报告会
精彩博客 更多 >>

- 南昌特警赴川工作队博客
- 棒棒会背唐诗了 也谈品位
- 小平回瑞金是一段重要历史
- 怎样浇水最适合山茶花生长
- 注意清理杂乱的办公桌
- 边缘化硬笔书法能否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