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苏金铭 何鑫 记者徐小勇
随着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确立,永修县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省市院对公益诉讼工作的部署。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关于积极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形成四项机制——公益诉讼线索发现、移送、研判和反馈机制;公益诉讼办案组模式;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反馈、信息发布制度;公益诉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该院在推动落实公益诉讼工作上蹄急而步稳,积极作为、重点突破,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重点领域的工作已经取得实效。
检察人员现场调查环境污染情况
内部整合完善信息共享
据悉,该院对内加强公益诉讼工作人力保障,形成由学历水平高、办案能力强的干警组成的民事行政检察队伍,由检察长任组长亲自督促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不断加强审查起诉、侦查监督、控告申诉等业务部门与民行工作的沟通衔接,在办案中遇有公益诉讼线索,及时配合移送民行介入处理。
同时,完善检察机关内部民行与其他各业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协查、结果反馈等机制,为公益诉讼提供线索支持;院领导充分参与公益诉讼工作,要求民行工作负责人定期汇报工作进展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切实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解决实际困难,推进全面履职。
全方位动态监督行政执法
该院为推动公益诉讼工作落地生根,对外主动争取支持,多次就公益诉讼工作有关情况以口头、书面等多种形式向县委、人大、政府等进行汇报,争取大力支持,包括摸排线索期的宣传介绍工作,立案前的请示汇报工作以及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后的沟通协调工作。充分利用“两法衔接”平台,重点加强了与县法制办、环保局、国土局、林业局、人防办等执法机关的沟通联络,配备专门人员与各行政执法机关进行对口联系,对执法机关报送的案件线索进行全方位动态监督,及时获取相关监督线索,充分发挥行政执法机关在公益保护中的作用。
目前,不仅与11家县级行政执法机关会签《关于建立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还完善了公益诉讼工作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线索移送、配合协作等工作机制。
积极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公益诉讼宣传,为工作开展减少阻力。坚持以案说法,通过典型案例分析会、召开法律工作者座谈会,依托微信、微博、头条号等新媒体平台,以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广泛的公益诉讼制度宣传。依托与县法制办的联合执法检查平台,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及时宣传公益诉讼制度,消除各行政执法机关的抵触情绪,取得理解和协助,不断拓宽公益诉讼线索收集渠道。
发诉前检察建议防国资流失
去年9月,该院在与县法制办的联合执法检查中发现,2010年,某置业有限公司竞得永修县某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于当日签订成交确认书。2010年3月,该置业有限公司与县国土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约定该宗地土地出让金总额为23000余万元。截至2017年9月,该公司共缴纳土地出让金19000余万元,尚欠4000余万土地出让金未及时缴纳。
由于县国土资源局未能充分履行职责,导致数千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及时收缴到位,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经报九江市检察院审批,该院于2017年10月11日对该案依法予以立案审查,同月16日向县国土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县国土局依法履职,及时足额收缴拖欠的土地出让金和违约金。
立案后,案件承办人员多次深入国土部门进行调查阅卷,并督促国土部门及时去市纪委调来相关执法资料,充分保证了调查取证工作的及时性。永修县国土局收到永修县检察院发出的诉前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在收到检察建议的当日就加大了催促力度,即刻向本案拖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地产公司发出催缴通知书,责令其限期缴纳。该公司收到催缴通知后于3日内就将拖欠的出让金全部缴纳到位。该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不仅保护了国家财产安全,维护了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同时也充分展现了公益诉讼工作对促进行政机关严格执法、依法行政的积极作用,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