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万菁 记者戴平华摄影报道:近日,数位经营户向本报反映称,他们与南昌新大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地”)签订了续约合同,但最近他们得到消息,公司方准备将负一楼的场地租给他人。面对可能存在的变故,在新大地电脑城负一楼经营多年的张女士十分激动,担心转换场地不少客源将流失。
对此,新大地有关负责人表示,负一楼的场地原本正在规划当中,所以没有通知租户搬迁事宜。对于租户即将面临损失等问题,该负责人未给予直接回答。
新大地电脑广场
反映:租户被要求搬迁担心客源流失
据张女士告诉记者,她是新大地负一楼的经营户,从2007年开始一直在此经营,每次和新大地签订的租赁合同一直没有拿到手里,而是放在新大地,每次签合同都有双方的签字和盖章,租金也是按月缴纳。
张女士告诉记者,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在自己的租赁合同上看到,3个月前交给新大地的合同书上,只有自己的手印,并未加盖对方同意续租的章子。并且,在缴纳4月份的租金时,新大地只要求她支付半个月的租金,而非像往常一样按月缴付。当张女士在咨询新大地市场部后,对方告诉她,至2017年6月15日的续签合同不生效,所以在2016年4月15日合同到期,张女士就要搬迁至其他楼层。
面对突如其来的搬迁消息,张女士显得十分激动:“这样一来,不仅寻找合适的场地有困难,并且不少客源即将流失,以前的辛苦经营都将成为泡沫。”
调查:经营户“不知情”,有新的租户入驻?
3月29日,新法制报记者来到新大地了解情况。负一楼不少经营户均表示,自己从未提前接到新大地要求自己搬迁的通知,并且,这些经营户告诉记者,由于合同经常放在新大地市场部没有取回,有关对方是否在2017年的续签合同上盖章,经营户根本不知情。
经营户提供的一份《场地租赁协议书》显示:经甲方(南昌新大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乙方(南昌市新昌建商会)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出租南昌八一大道135号长运商贸城A座负一楼场地事宜达成租赁协议,双方商定该场地甲方于2016年4月15日交付给乙方,乙方接受场地后应及时按甲方卖场同意规范进行装修,于2016年5月1日开始该场地进行试营业。签订时间为2016年3月2日。
而记者在负一楼另一租户的租赁合同上看到,租户同意续签至2016年4月15日,但合同中规定:合同期满后,乙方(租户)如不续租该场地,应于租赁期满前十五日书面通知甲方(南昌新大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便于甲方另行招商,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租赁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租权,但乙方必须在合同期满前十五日向甲方提出书面请求,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安排。
新大地:场地重新规划,为满足更多商户需求
就经营户们的担忧,新大地电脑城市场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有大量的商户希望到新大地来发展,租户增多,场地又无变化,因此我们的续签就暂时停止下来,场地也需要重新规划,尽可能的满足租户的需求。”
据另一工作人员介绍,新大地负一楼的经营项目是主打项目,对新大地来说很有分量,但目前面临的难题是,负一楼的场地有限,为接纳新商户,通过研究,我们就打算将原负一楼的商户搬迁至二楼。对此,在场不少租户表示,二楼的地理位置较为偏僻,生意可能会受到影响。
该工作人员则解释称,位置优劣并不能完全决定生意的好坏,也有位置偏僻的租户生意一直不错的情况,而不是租户想当然的认为原位置会更好。
当记者问及新大地何时有意向邀请新商户来此经营时,市场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一切以法律为准以合同为依据。至于通知新商户签约的具体时间,该负责人拒绝透露。
对于突然让经营户搬迁,没有提前通知一事,该负责人未直接回答,而表示3月29日,市场部已下发了通知单,负一楼的每个商户均可按先后顺序挑选商铺。
该负责人还称,很多租户都有意向搬迁至其他楼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