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成锦霖报道:“我刚刚骑车在三宝路被一辆小车撞了,小车撞人后逃离了现场。”1月10日22时10分许,景德镇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事故中队接到这样的一起报警。
“当时天黑了,我没看清楚撞人的小车,好像是一辆黑色小车,车牌没看清。”受害人程某某在事发现场向民警介绍具体的情况,但是由于事故发生得突然,现场也没有目击者,案件侦破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经过多次勘查,民警终于在离事故现场不远处的一个角落发现了肇事车辆的后视镜。
找到这一重要线索后,景德镇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王胜利连夜召集中队全体民警成立破案小组,并派出多位民警前往事故现场周边的4S店和修理厂进行询问、对比排查。
经查询,民警得知该后视镜为“荣威350”小型汽车的后视镜。随即,该中队联合相关部门调取事发地周边10余处公共监控,但在排查过程中民警始终未能发现事发时段有符合条件的黑色荣威牌汽车经过。
在商量对策的时候,王胜利突然说道:“会不会是当时天色太黑,当事人看错车辆颜色了?”这句话提醒了办案民警。
在随后的排查过程中,民警很快找到了一辆符合肇事车辆特征的白色荣威牌汽车。
随后,民警得知该车停在三宝湖田村。民警赶到现场后经过对比发现,在事发现场发现的后视镜正是该车的,确认该车就是肇事车辆。办案民警立即将该车和车主带往交警大队进行调查。
目前,这起交通肇事逃逸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