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江检察院对司法救助申请人进行回访
本报讯 曾凡平 记者刘宇琦摄影报道:近年来,峡江县检察院牢固树立检察机关“立检为公、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对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开展国家司法救助,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为民的温暖和关怀,促进地方社会和谐稳定。
为刑事案受害人送关怀
11月3日,峡江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曾凡平对一起司法救助案件申请人龚某某进行回访,为因案致贫的受害人传递了政府关怀和司法温度。
据了解,龚某某和被告人廖某某原系夫妻,因感情不和,在准备离婚期间,龚某某被廖某某砍伤,双手致残,经鉴定,龚某某属重伤甲级、伤残三级。法院判决被告人廖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赔偿龚某某经济损失11万余元。然而,案件发生后,被告人廖某某一直未进行赔偿,龚某某因受到犯罪侵害导致伤残,丧失劳动能力,只能依靠政府发放的低保金维持生活,没有收入来源,生活特别困难。县扶贫办将案件线索移送到检察院后,该院进行了调查,发现龚某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今年9月,峡江县检察院对该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举行了公开听证,随后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回访结束时,龚某某感动地说道:“对检察机关的关怀和帮助,我真的深深感谢。”
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
今年以来,该院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工作要求,结合信访工作实际情况进行部署,做好信访工作。
坚持“全院一盘棋”,控申部门收到信访后及时制作信访台账,并做好7日内程序性回复工作。在信访案件移送业务部门后,控申部门通过检索案卡、流程监控、电话催告等方式,督促业务部门做好二次程序性回复、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确保信访案件高效办理、及时答复。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由检察长带头接访,重点接待疑难复杂信访案件,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人士参加,介绍群众信访工作,接受人民监督。
为了畅通检民沟通联系桥梁,该院不断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按照功能分区在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两侧设置了接待室、书写台、饮水处、休息区等便民设施,为来访群众提供便利。
做好律师接待工作。在12309信访大厅设置律师“绿色通道”和律师接待室,建立《律师代理申诉工作机制》,依法保障律师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