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宋卫丹 姜雪丽 记者刘宇琦报道:今年以来,新余市渝水区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精准发力,开展“基本农田保护”专项行动,切实维护粮食安全。
据了解,今年年初,渝水区检察院发现辖区内有些村民自己种植或将基本农田出租给他人种植绿化草皮。基于此,渝水区检察院对基本农田种植绿化草皮问题进行全面清查,共排查出辖区内8个乡镇(办事处),共计1191.65亩基本农田种植草皮。针对发现的问题,渝水区检察院向新余市自然资源局渝水分局、市自然资源局仙女湖分局、渝水区农粮局、相关乡镇(办事处)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0件,督促各职能部门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对基本农田种植草皮问题进行整改。
截至目前,辖区内1191.65亩基本农田内的绿化草皮已经全部铲除并复耕。良山镇、珠珊镇、水北镇共计192.9亩基本农田,由于整改时间较早,已种上了水稻,并收获15.4万斤稻谷。若整改后的基本农田都能恢复种植水稻,预计年产出可达119万斤稻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