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赣州讯 钟和燕 王斌 记者刘尊爱报道:一笔17400元的彩礼,判决18年了都未执行到位,兴国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在挂点帮扶工作中了解到这一线索后,千方百计找到申请执行人并做通被执行人法律、思想工作,让这个陈年旧案“事了人和”。
荒诞相亲引发彩礼纠纷
2003年3月,原告李某与被告邓某之女邓某某经人介绍相识,当日原告李某给了邓某某见面礼999元及戒指一枚,给了邓某夫妻等人红包530元。数日后,李某给付了邓某聘礼8200元及其亲戚等人红包1000多元,并与邓某某办理了结婚登记。3月中旬,李某前往邓某家迎亲时得知邓某某已出走,当日双方仍进行了聘礼结算,邓某出具了一张收条写明:被告收取原告李某聘礼现金9800元。
之后,原告李某收到邓某某来信,讲述其系被父亲逼迫才与李某结婚,原告李某遂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被告邓某返还原告17400元。
检察监督重启陈年旧案
2003年12月,原告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向被执行人邓某送达了强制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了搜查并对邓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2004年3月8日,邓某通过物资抵扣了810元执行款。之后,被执行人邓某全家外出,受邓某财产情况和当时办案条件的限制,申请人的大部分款项未执行到位。
2021年1月,兴国县人民检察院发现该线索后,及时介入并多方调查被执行人邓某财产线索,并找到邓某及其留在老家的亲属多次释法说理,最终确认邓某在四川等地务工,有固定收入、具备履行能力。兴国县人民检察院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后,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共同发力,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督促被执行人委托其亲属主动到法院缴纳执行款,让这一起陈年旧案最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