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首席记者方维芳
2月26日,由本报与省律师协会联合举办的第635期“公益律师进社区”活动,携手南昌市青山湖区普法办、青山湖区教体局、青山湖区图书馆,联合推出青少年线上公益普法直播课。
直播课上,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张楚昕律师对民法典如何守护未成年人成长的各个阶段进行了讲解,并结合电影《你好,李焕英》解析民法典相关知识,一个多小时的直播课在线观看人数超2.4万人次。
“公益律师”在线普法
胎儿是否有继承权?
“民法典守护公民从胎儿到成年人的各个阶段。”张楚昕律师对民法典如何守护未成年人成长的各个阶段进行讲解,在胎儿时期,民法典第16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民法典第1155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满八周岁,就是小大人了,这时可以做哪些事情呢?”张楚昕表示,民法典设置了“八周岁”的年龄分界线,把未成年人分成两个阶段,八岁以下的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岁以上的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你年满八周岁,过年时收到的压岁钱、红包等财物,可以由自己支配。“民法典第20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民法典第19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如果年满十六周岁,并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孩子能否自由支配压岁钱?
“放鞭炮是小朋友喜爱的过年方式。如果放鞭炮时不小心伤到了人,小朋友要不要赔偿呢?”张楚昕表示,这种情况是要赔偿的。
张楚昕解释道:“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燃放烟花爆竹损毁建筑或其他财物的,财物损失者可以要求赔礼道歉、停止损害,可能还需要按价赔偿。造成人身损害的,需要根据人身损害程度进行赔偿。”
“过年领到压岁钱是一件让人开心的事,但转眼父母就以各种理由没收孩子的压岁钱。对于这种行为,法律允许吗?”张楚昕称,“民法典第19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超过八岁的孩子,可自由支配自己的压岁钱,但不能购买大件用品或者大额打赏主播等。”
小明从赣州出发至南昌,却买了赣州到吉安的二等座高铁票,他自认为省了一笔钱。上车后,小明看旁边座位没人,便倒头呼呼大睡。到了兴国站,持有邻座车票的乘客上车,示意小明起身,小明却不让座。周围乘客纷纷指责小明,小明看到前面车厢空座较多,便走到一等座车厢继续睡觉,直至列车工作人员查票。小明翻遍口袋,却发现其购买的高铁票已经遗失。
“小明集霸座、买短乘长、越级乘坐于一身,且丢失车票,依照民法典该如何处理?”张楚昕表示,“民法典第815条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否则承运人,也就是铁路或公路运输公司、航空公司、轮船公司等,可以拒绝提供运输服务。实名制客运合同的旅客丢失客票的,可以请求承运人挂失补办,承运人不得再次收取票款和其他不合理费用。”
结合热门电影讲解民法典知识
近期,电影《你好,李焕英》十分火热。张楚昕结合该电影情节讲解民法典知识。“电影中有个情节,贾晓玲为了让母亲高兴,使用假的录取通知书举办升学宴。那么,贾晓玲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张楚昕称,“肯定是需要的,电影中伪造的是录取通知书,使用人主观上也仅仅是为了让母亲高兴一回,属于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如果伪造的是印章、票据等,则制假证的人和使用人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贾晓玲欺骗售货员说自己是盲人才购得电视。销售员如果事后发现被骗,是否可以撤销合同,不将电视卖给贾晓玲?”张楚昕表示,“根据民法典第149条规定,第三人(贾晓玲)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售货员)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对方(李焕英)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电影中,贾晓玲从空中砸向地面。如果砸伤了李焕英,贾晓玲须承担什么责任?”张楚昕表示,“须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第1254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普法小课堂
给孩子起名可随心所欲吗
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张楚昕律师:民法典第1015条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如果仅凭个人喜好和愿望创设新的姓氏,不符合法律规定限定的情形,就可能因违反公序良俗而被公安机关拒绝登记。法律对姓名权的保护有新变化。民法典第1017条规定,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字号、姓名和名称的简称等,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倘若有假冒他人知名笔名、艺名行违法之事的,权利人可追究对方姓名权侵权责任。
离婚后未成年子女归谁养?
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张楚昕律师: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民法典第1104条规定,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未成年遭性侵18岁后仍可诉
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张楚昕律师: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在很大程度上不懂得自我保护,且作为弱势群体没有能力自我保护,民法典将诉讼时效起算时间推到受害未成年人年满18周岁后,让未成年人成年后依旧可以寻求法律救济途径,最大程度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民法典第191条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亲属近亲属如何区分?
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张楚昕律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亲属”“近亲属”“家庭成员”从所涉范围上看,是一个逐步限缩过程。“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这符合人们的日常认知。“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即只有配偶和三代内的直系血亲。“家庭成员”则为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范围较上述两者进一步缩小,接近于社会学中的“核心家庭”的概念。
(文字整理/首席记者方维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