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首席记者方维芳
近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下发《关于开展“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主题实践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努力在更高水平上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江西。
推进公开公示、推进民主决策、推进社会监督、推进减证便民、推进严格执法、推进公正司法、推进法律服务……围绕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我省将推进七项重点任务,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通过主题实践,实现法治为民的初心进一步树牢、法治为民的担当进一步压实、法治为民的能力进一步提升、法治为民的质效进一步优化。
推进公开公示
保障群众知情权
根据《意见》,我省将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按照“五公开”(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要求,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尤其要及时准确公开税费管理、征地补偿、拆迁安置、环境治理、义务教育、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文化服务、扶贫救灾等群众关切信息,以及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户籍管理、养老服务、涉农补贴、医疗卫生等方面政务服务信息,回应群众关切。同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及时、精准做好涉及群众利益的政策解读工作。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意见》要求尽可能采取形象化、通俗化、接地气的方式,进行深入浅出的解读。
全面统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集中公示行政执法信息。《意见》要求,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方便群众查询、监督。
推进民主决策
保障群众参与权
2021年年底前,市、县(区)政府要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便于群众知晓。重大行政决策,必须通过实地走访、听证座谈、咨询协商、问卷调查等方式扩大公众参与;决策案卷中,必须详细、完整保存公众参与的原始记录。
《意见》要求,要全面拓展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吸引人民群众参与到立法之中。年内确定1~2个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立法项目,通过立法听证会的方式,广开言路、汇聚民智,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
推进社会监督
保障群众监督权
《意见》规定,各地各部门可以通过设立监督举报热线电话和微博、微信、手机APP等形式,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同时,加大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司法执法等民生领域专项治理,集中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
推进减证便民
提高政务服务质效
根据《意见》,2021年,全省各级行政机关或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办理行政许可(不含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依申请行政事项中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特别是在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营、资格考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健康体检、法律服务等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或者获取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不再需要出具有关证明。
2021年6月30日前,各地各部门要统一通过门户网站等渠道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清单。
推进严格执法
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意见》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21年,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实、完善重大行政执法案卷内容,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送达执行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音像记录,案卷中应留存有关音像记录光盘,留存专业的、专门的法制审核意见书。同时,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市、县(区)每年必须组织对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不少于2次的案卷评查工作,重点评查文书规范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根据《意见》,我省还将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严格审核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资格,年内要全面清理、注销不符合规定的行政执法证件。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省级行政执法部门年内要制定、调整本系统行政裁量权事项清单并公布实施。
推进公正司法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根据《意见》,我省将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全面梳理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及其他各种无形财产权类型案件,凡执法司法有瑕疵、存在冤错、程序不合法的,责令办案单位依法限期补瑕、纠错。全面清理涉党政机关的执行积案,综合运用提级、交叉、协同执行等强制措施,采取党委协调、平安考评、挂网督办等手段,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全部执行到位。
大力整顿市场秩序,重点对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资源环保、信息网络、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等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乱象开展专项整治,对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坚持露头就打、依法严惩、消除后患。
《意见》要求,要及时办理群众司法诉求,包括控告、申诉和举报等,加强对群众合法权益的司法救济。
推进法律服务
满足群众法治需求
根据《意见》,我省将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整合法律服务力量、资源,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和供给能力,构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同时,健全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人民调解多调联动体系,完善调解、仲裁、裁决、复议、诉讼有机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采取普法讲座、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汇编等方式,帮助群众增强法治意识,明确法律红线和法律风险,促其既依法办事、遇事找法,又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有效防控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