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刘万春 王白如 记者陈佳报道:便利店雇员趁收银员不备,多次偷取店内现金。近日,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盗窃案,判处被告人易某有期徒刑1年11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020年10月11日起,易某在袁州区某便利店上夜班。当月17日凌晨,易某趁收银员低头玩手机时,从店里放置营业现金的布包里偷取现金1600元。见此法可行,此后又多次如法炮制。经查,易某在该便利店盗窃现金共计27500元。
案发后,被告人易某归还被害人1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