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消费者许女士向新法制报记者反映,2021年3月,她在南昌千喜教育报名参加教师招聘考试考前培训班,当时交了32800元培训费。培训期间,因对千喜教育课程安排不满意,要求退还相应款项。校方答应了退款,但迟迟未退,一拖再拖。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退费一拖再拖呢?新法制报记者进行了调查。
◎文/记者付睿 图/记者徐国亮
涉事培训机构
投诉:承诺退款却一拖再拖
许女士介绍,2021年3月14日,她在南昌千喜教育报名参加教师招聘考试考前培训班。“当时交了32800元培训费,还签了一份协议书。”
据其提供的《江西省教师招聘考试考前辅导课程协议书》显示,许女士选择的班型为:全程笔面状元班。其中,保障细则载明:笔试未入围全退,入围后面试未过扣除6000元,其余返还,食宿费(吃:早晚35元一天,住宿480每月)另算。备注还载明:如该生笔试未入围,则一次性退还(扣除实际住宿费用后的其余费用)。
培训的第5天,许女士因对千喜教育课程安排不满意,认为继续辅导下去并不能让自己通过考试,遂提出中止课程,要求千喜教育退还相应的款项。
“当时千喜教育的黄校长同意了,并承诺退款。”许女士回忆说。“之后,我一边等待千喜教育的退款,一边在家复习备考。”
招考笔试成绩公布后,许女士查询得知自己未能通过。而千喜教育答应退的培训费迟迟未退。
“每次去千喜教育问,他们都以各种理由推脱。拖到现在,都快过去一年了,还是拖着不退。”2月17日,许女士对新法制报记者表示。
调查:培训机构人去楼空
2月18日,新法制报记者来到位于南昌经济开发区玉屏西大街的千喜教育发现,其大门敞开,越往里走装修声越大,屋内架子上的物品基本被搬空,几名粉刷工正在粉刷墙壁。
正当记者准备进屋查看时,被一名保安叫住了。得知记者来意后,他急忙进保安室取出一张欠条说道:“千喜教育还欠我们半年工资,共18973元。”
据该保安介绍,千喜教育在2021年11月已经搬走,正在装修的是另外一家公司。至于千喜教育为何搬走,搬到了哪儿,他们也不清楚。“可能是办不下去了吧,报名的学生越来越少。”该保安说道,“2021年上半年,学生还挺多的,下半年就没有多少人了。”
调查中记者注意到,在许女士与千喜教育一名黄姓校长的微信聊天记录中,许女士问道:“千喜教育是否取得了人社行政部门关于职业培训的许可?”黄校长回答道:“正在申请。”
此外,记者通过天眼查查询得知,千喜教育全称为江西千喜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经验范围为:教育软件的技术研发;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设计……市场营销策划。其中并没有教育培训一项。值得注意的是,“经营异常”一栏显示:2022年1月12日被列入建议异常名录。原因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作出决定机关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说法:具体退费金额有争议
2月19日,记者联系上了黄校长,对于许女士要求退费一事,黄校长表示确实还未退,“没退是因为许女士具体退费金额还有争议。”
而许女士并不认可黄校长所说的具体退费金额存在争议。“按照协议书,住宿5天产生的费用在总培训费里扣除即可。”许女士认为,千喜教育就是一直拖着不想退款给她。
律师:应返还培训费及损失
对此,江西赣好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学副教授高鹏认为,千喜教育实际上是以专门培训机构的形式对外开展民办非学历教育业务,而其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并不包括教育培训,故其与原告签订教育培训合同并提供教学服务的行为已超出其经营范围。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除外。因此,千喜教育超越经营范围与许女士签订的教育培训合同是否有效,其实质性判断标准是教育培训服务是否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该准入性规定属于特许经营范围,系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基于此,千喜教育在明知其无从事教育培训业务资质也未向审批机关申请并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对外签订涉案合同并提供教育培训服务,其行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其与许女士签订的合同应属无效。
高鹏认为,因合同无效,根据民法典“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的规定,同时也不能使不诚信的当事人因合同无效而获益,故此,千喜教育应将收取的培训费用及相应利息损失返还给许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