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陈星汉 记者王白如报道:近日,九江市柴桑区法院首次依法对两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作出犯罪封存记录决定书,助“迷途”少年“无痕”回归社会。
2月28日,柴桑区法院少年法庭审理了两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对一名未成年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8000元。对1名未成年人犯盗窃罪,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10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近日,上述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柴桑区少年法庭承办法官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及刑事诉讼法解释的规定,依法对该两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作出犯罪记录封存决定,并送达相关单位及个人,对涉案未成年人的犯罪档案予以封存,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