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5月11日19时30分,新法制报社和省律师协会联合主办第697期“公益律师进社区”活动——公益律师直播课准时开课,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舒珍珍和邓小华两位律师作客直播间。
两位律师从物业纠纷、邻里纠纷、房屋买卖和租赁等热点民生问题讲起,用身边案例说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大家进一步了解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网友们边看直播边在评论区提出问题,律师积极和大家互动。大家直呼这样的普法活动“爱了爱了”。
观看律师直播普法
网友直呼“爱了”
民法典与我们息息相关,每个人从出生到去世都离不开民法典。大到签订合同、成立公司,小到缴纳物业费、处理婚姻纠纷,几乎所有民事活动都能够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5月1日~31日,南昌市西湖区司法局在全区开展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南昌市西湖区司法局精心组织活动,广泛动员,参学人员既有机关干部,也有“法律明白人”、社区居民等,大家在电脑旁、手机上共享法治大餐。
“楼上私自增设卫生间,怎么办?”“邻居自建围墙影响出行,怎么办?”“房子没入住,要交物业费吗?”……直播中,两位律师从物业纠纷、邻里纠纷、房屋买卖和租赁等热点民生问题讲起,用身边案例说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没想到直播普法也这么有趣,两位律师一唱一和,让枯燥的法律知识生动起来。”“律师以案释法,我受益匪浅。”……直播活动中,网友们纷纷直呼“爱了爱了”。
活动增设了互动问答环节,网友们在评论区提出疑问,律师逐一解答。
“我租住的房子被房东卖了,但我们的租赁合同还有半年到期,还有效吗?”“没有入住收房的房子,物业费能打折扣吗?”……直播期间,律师共回答网友各类提问近20个。
楼上私增卫生间可否要求整改
直播中,两位律师从事例入手,详细解读如何运用民法典来解决邻里纠纷。
“一般房屋的格局都是固定的,如果你楼上住户为了方便,修改了房屋布局,增设了卫生间,你该怎么办?”舒珍珍律师抛出问题。
“实际生活中确实有这样的案例。民法典实施后,法院作出过相关的判决。”邓小华律师举例道,2021年,原告黄女士听到楼上客厅发出一声巨响,上楼查看发现楼上重新做过布局,将卫生间、厨房改到客厅和卧室,在客厅新布置了一条暗渠,并将新建的卫生间、厨房连接至原有的排污管道。为此,黄女士多次联系被告,要求其整改、恢复原状,但对方置之不理。黄女士只好将其诉至法院。
“房子是我的,我想怎么改就怎么改,楼下怎么有权利对我作出要求?”舒珍珍律师称,相信持这种观点的网友不在少数,那么民法典是怎么规定的?法院如何判决?
邓小华介绍,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装修人对住宅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当告知邻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禁止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对此,民法典也有相关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厨房及卫生间位置按照该大楼2层~9层平面设计图恢复原状。
无独有偶,姜女士将房屋前方绿化带围起来,并将邻居位于绿化带内的自来水表、雨水井圈进其院内,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姜女士自建围墙,影响了邻居出行,怎么办?”舒珍珍律师问。
“这个案例同样涉及民法典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邓小华介绍,最终法院判决,姜女士自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拆除围墙并恢复原状。
物业服务有瑕疵能否拒交物业费
物业纠纷也是常见的纠纷,业主与物业的纠纷情形包括:高空抛物、电梯广告投放收益和公共停车场收益、物业定期向业主汇报收益、更换物业、业主合法权益被侵犯怎么处理等。
房子没入住是否要交物业费?交房后,房屋质量问题导致漏水,是否可以不交物业费?对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不满意,能不能拒交物业费……两位律师列举了9种常见的物业纠纷。
“王女士两年前装修了房子,因为孩子上学不方便,一直没入住。她能以房子没入住为由不交物业费吗?”舒珍珍律师提问。
“小区的物业服务费主要是公共性服务收费,包括公共设备、设施的日常运行、维修和保养,绿化管理、保安、保洁等,无论业主是否入住,即使房屋空置,也应当缴纳物业费。”邓小华介绍,“民法典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房屋没入住、房屋漏水、物业公司提供服务有瑕疵等都不能构成不交物业费的理由。”邓小华解释,当然,如果物业服务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安全保障明显不到位等重大瑕疵的,物业费可以适当减免;因物业服务瑕疵导致的损失,业主可以要求物业赔偿。
“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停水停电,合法吗?”邓小华表示,“不合法。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未足额交纳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物业费;合理期限届满后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我们经常在小区外墙、电梯看到各种广告,由此产生的收益归谁所有?”邓小华解释,民法典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房子被租客转租可解除合同吗
日常生活中,房屋买卖和出租的情况比较普遍,也容易产生纠纷。
“张三将自己的房子出租给李四,合同约定租金1500元一个月,租期3年。出租一年以后,张三发现李四将房子转租给了王二。但是张三并不想把房子出租给王二。这种情况下,张三能要回自己的房子吗?”邓小华表示,“张三自发现李四转租之日起,6个月内可以解除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程先生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装修时却发现房子出现了开裂等现象。程先生能否以房子有质量问题解除购房合同?
对此,舒珍珍解释,房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购房者有权拒收、退回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如果已经收房且在保修期内,购房者可要求出卖人承担修复责任。购房者以房屋存在一般质量问题为由要求退房的,法院不会予以支持。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文/图 记者方维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