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宋玉玲 记者王白如报道:近日,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在办理信访人刘某开与他人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二审案件中,深化运用“寻乌经验”,联合“娥姐工作室”、一审法院、辖区政府、派出所等共同参与矛盾化解,经三次集中调解,多次分头调解,最终三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支付赔偿款30余万元,受害人家属及时得到赔偿,信访人息访息诉。
赣州某饲料店店主刘某开常年雇请黄某伟帮其运输饲料,而曾某某则相对固定跟随黄某伟的货车装卸、搬运货物。2021年6月30日,曾某某在搬运刘某开的饲料过程中,不幸被饲料砸倒身亡。后刘某开被一审法院判决担责70%。
因不服一审判决,刘某开多次信访,并依法提起上诉。赣州中院在受理该案后,高度重视矛盾的化解工作,在庭前、庭后均组织了各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因当事双方对于赔偿金额相差过大,案件未能调解成功。
在当庭调解各方差距过大陷入僵局后,承办人联合“娥姐工作室”调解员胡小娥共同赶赴事发地,与基层法院原承办人共同组织第二次集中调解。经三方耐心调解,不断突破各方心理预期,但因赔偿金额仍有一定差距,调解再次陷入僵局。
在此情况下,调解人员决定先作“冷处理”,结束此次当面调解。一审法院负责人、一审承办人充分调动当地政府、当事人宗亲等社会力量和群众力量,共同参与调解,从多个方向发力,逐步形成调解合力,经过不断拉锯,各方差距不断缩小。
最终在案件下判前,将矛盾纠纷通过调解解决。三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支付赔偿款30余万元,受害人家属及时得到赔偿,信访人息访息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