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张冀闽 陈明灿 谢文卿 记者王白如报道:近年来,宜春市两级法院在涉企执行案件中始终秉承“案案是营商环境,人人是营商环境”理念,持续优化工作举措,通过深挖制度潜能、完善社会协同、打造“一个中心”,以优质司法服务构建“四最”一流营商环境。2021年以来,两级法院共执结各类涉企案件12135件,执行到位金额27.93亿元。
系列案件达成执行和解
刘某刚购买房屋后因无法办理产权证,将某房地产公司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向樟树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我们对涉案企业的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发现其在我院有多起案件且均系逾期交房、逾期办证引发的违约金纠纷。综合考虑之后,我们决定引入执前和解程序。”该案承办法官何维民向记者说道。
经债权人同意,樟树市法院对该批次50余件案件依法进行立案预登记,并将案件信息推送至该院执行和解中心。执行和解中心的法官向该市房产纠纷调解委员会送达了委派调解函。
“调解过程中我们发现,该企业逾期交房、逾期办证的原因是疫情导致其工程完工时间超期。”调解员胡剑平介绍道。
最终,在调解组织、协助单位、法院三方合力化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某房地产公司通过向外界筹集部分资金和以物业费抵债的方式解决该50余件系列案件。
今年2月,樟树法院坚持把执前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借鉴分调裁机制改革模式,将“单打独斗”变成“部门联动”,将“末端治理”转变为“源头治理”,积极推动执行和解中心建设,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提升执行案件自动履行率。该中心成立以来,共执前和解案件143件。
190名员工获赔偿
2020年6月至12月,宜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陆续作出仲裁裁决书或调解书,确认由宜春某新材料公司支付卢某等190名员工经济赔偿金及费用合计296万余元。因该公司未按期支付赔偿款,卢某等190名员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袁州区法院“惠企快执中心”执行法官发现,该公司债务缠身、管理混乱,陷入停产状态。但其属“锂电池”生产企业,如强制评估拍卖将可能损害该公司整体使用价值,不利于维护各方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其间,为打造“亚洲锂都”品牌,宜春市委、市政府引进国内电池行业龙头企业投资百亿发展“锂电池”项目,该重大招商项目急需整合宜春某新材料公司资产。
据袁州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张世冬介绍,惠企快执中心法官一方面主动对接招商引资企业,帮助了解宜春某新材料公司及其关联公司资产及债权债务情况;另一方面,配合政府部门研讨推进,全面清理被执行人该公司债权债务和提供法律服务等。
最终,在多方协调下,被执行人宜春某新材料公司成功整合融入“百亿招商项目”,卢某等190名员工赔偿款获得清偿。
按照“一支队伍、一本台账、一套机制、一项流程”的工作思路,宜春两级法院在“惠企快执中心”均组建了一个快执团队,“注重和解、尊重市场规则、能动执行”理念统一办理所有涉企执行案件。“惠企快执中心”成立以来,共执结各类案件1376件,执前和解11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