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城县人民法院围绕中心工作,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作为、主动担当,聚焦完善制度保障、强化审判职能、创新服务举措、延伸司法功能,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向上向好。
◎文/ 付伟 记者王白如
矛盾纠纷诉前化解
“在河东工业园区某科技有限公司发生了一起工伤事故,劳资双方矛盾较大,请尽快派员参与调解。”近日,南城法院民事审判庭在接到“法院+工会+人社+N”多元化解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的电话后,迅速派员赶往涉事企业了解情况。
原来,李某于3月10日,受雇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3月26日,李某在作业过程中,双手的无名指末关节不慎受伤。某科技有限公司认为李某违反规定作业,其受伤与公司无关。李某则认为其刚入职不久,公司未进行相关培训,过错不在自己。
负责调解的法官在了解李某的伤情并不严重后,分别安抚李某及公司代表情绪,并从法理、情理角度与双方进行沟通,阐明利弊,与县总工会、人社局工作人员共同组织双方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公司当场支付李某工伤赔偿金4000元。
据悉,南城法院联合县总工会、县人社局创新构建“法院+工会+人社+N”多元化解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将劳动争议纠纷化解在诉前,提升劳动争议化解质效,获得辖区企业和职工一致认可。该项工作推动以来,共处理各类劳动争议纠纷85件,调解成功66件。
“放水养鱼”助企渡难关
“感谢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充分考虑企业的实际困难,善意文明审判,帮企业渡过难关,我们一定会履行承诺,按约分期归还欠款。”某建设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感谢道。
某建设集团公司从2018年2月开始,多次向某混凝土公司购买混凝土,后因某建设集团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未能足额支付货款,某混凝土公司因此诉至法院要求某建设集团公司支付货款50万元及违约金15000元。
诉讼的同时,某混凝土公司还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承办法官充分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对企业的不利影响,并未急于采取保全措施,而是立即向原、被告释法析理,讲明采取保全措施的利弊。最终某混凝土公司采纳了承办法官的建议,撤回财产保全申请,并接受了某建设集团公司的分期付款计划。
长期以来,南城法院坚持善意文明理念,对尚在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从保障双方当事人长远利益的角度出发,灵活采取“放水养鱼”模式,审慎对企业采用冻结账户、查封设备等保全和执行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