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九个“国家宪法日”,12月4日至10日是第五个“宪法宣传周”。12月5日10时,由新法治报与省律师协会联合开展的第727期“公益律师进社区”活动,携手南昌市相关部门推出“学习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网络直播讲座。江西听讼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惠对宪法进行了解读。
本次活动由南昌市普法办、南昌市律协公益委、江西省巾帼志愿服务协会联合主办,由青山湖区司法局、东湖区司法局、西湖区司法局、高新区普法办、红谷滩区司法局、青云谱区司法局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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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和每个人都息息相关
直播中,王惠详细介绍了宪法和公民的关系。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王惠介绍:“宪法并不是遥不可及的冰冷条文,而是和每个人都息息相关。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宪法便开始保护你。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到了适当的年龄,开始接受学校教育,升国旗、奏唱国歌成为每周的必备‘课程’。”王惠表示,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还规定了我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
“十八岁成年了,在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王惠称,宪法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与此同时,宪法还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上大学第二年,睡在你上铺的兄弟应征入伍后,学校会为他保留两年的学籍。这是因为,宪法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公民的光荣义务。”王惠称。
“大学毕业了,你得到了一份心仪的工作。此时,根据宪法第二章第四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王惠介绍,“工作后你可以申请休假,因为宪法规定了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宪法还规定,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王惠进一步介绍,结婚生子后,一路都有宪法保护。宪法第二章第四十九条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另外,宪法还规定,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等你退休后,生活也一样受到宪法的保护。”王惠介绍,宪法第二章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宪法还规定,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宪法“七进”掀起宪法热
“宪法宣传周”期间,新法治报携手南昌市多个县(区)司法局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宪法“七进”(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网络、进军营)主题活动,构建全时覆盖、全域覆盖、全网覆盖的宪法宣传格局。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和公益律师向群众宣传普及宪法知识,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让宪法精神植根于群众心中。
12月6日14时,西湖区司法局工作人员走进西湖区孺子路社区,举行“宪法进社区”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结合典型案例,积极向群众宣传宪法知识。
在现场,不少群众将宣讲台围得严严实实,向公益律师进行法律咨询。家住嫁妆街的王大爷一边翻阅宣传资料,一边说道:“老百姓要懂法,首先要学法。这里面很多法律问题,都是我们生活中经常遇到的。我带回去,给家里人看看。”
青云谱区司法局在洪都街道洪招社区开展“宪法进社区”宣传活动,通过互动答疑、有奖抢答等形式,引导辖区居民自觉维护宪法权威,以合理合法的形式表达诉求。
为更好地服务企业,进一步树立宪法权威,青云谱区司法局还在辖区开展“宪法进企业”宣传活动,引导企业增强法律意识,提高防范生产经营风险的能力,提供法治服务,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倡导企业合法、诚信经营。
“沉浸式”普法护航青少年成长
为弘扬宪法精神,提升青少年法治意识,助力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和氛围,南昌市各县(区)还组织了丰富多彩的“宪法进校园”活动。
南昌市小星星学校十余名师生走进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开展模拟法庭活动。法官先带领师生参观了立案大厅、刑事审判庭、羁押室等场所,让学生们直观感受法院的庄严与神圣。在圆桌法庭,法官领诵宪法,让学生们感受宪法的权威。
随后,一场精彩的模拟法庭登场。学生们迅速进入角色,披上法袍、敲击法槌,有序进行庭前准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合议庭讨论等各项庭审环节。通过此次“沉浸式普法教育”活动,让学生们增强了法律意识。学生们纷纷表示,今后要努力学习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争做守护宪法好少年。
在南昌市石头街小学,“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将同学们学习宪法的热情点燃。本次演讲比赛共分为两轮,在各班级自主选拔的基础上,推选出一名同学参加校级比赛。赛场上,选手们围绕宪法知识、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内容,深入浅出地诠释学法、守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青云谱区司法局邀请公益律师走进南昌二十八中教育集团江铃学校,开展“宪法宣传进校园”法治讲座。
东湖区人民法院组织干警走进右营街小学,开展了以“宪法进校园宪法护我成长”为主题的法治进校园活动,为学生们上了一堂精彩、生动的法治教育课。课堂上,法治副校长郑贵阳从了解宪法、宪法与我们的关系、新时代宪法小卫士、宪法知识问答四个方面,通过通俗的语言、有趣的事例,帮助学生们了解宪法的相关知识,引导他们学会运用法律知识分辨日常生活中的不法行为,自觉抵制不良诱惑。
宪法知识课堂
宪法的地位
王惠: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设立“国家宪法日”的意义
王惠: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
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宪法规定公民基本权利有哪些
王惠: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归纳起来有四个方面: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监督权,议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等;人身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社会经济权利和文化教育权利;保障妇女的权利,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保护华侨、归侨、侨眷的合法正当权利等。
◎文/图 全媒体记者方维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