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黄小军 龚辰欣 全媒体记者黄婉琼) 为获取蝇头小利,男子林某将自己母亲的电话卡和一部手机出租,“上线”将此用于拨打诈骗电话。1月3日,林某因违反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被新余市分宜县公安局处罚。据了解,这是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自2022年12月1日实施以来,新余市首例适用该法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
2022年12月30日,林某从朋友处了解到“赚钱捷径”,只需要出租电话卡,一天就可以获取上百元的收入。为了牟利,林某在明知个人名下电话卡不得出租、出借、买卖的情况下,仍将自己母亲名下的电话卡和一部手机以每天300元的价格,出租给“上线”拨打诈骗电话100余条,从中非法获利。
“我以为买卖手机卡是小事,没想到刚做一单生意就被抓了。”今年1月3日,在林某出售手机卡给“上线”后,分宜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通过分析研判,在分宜某小区内成功将涉嫌帮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违法嫌疑人林某抓获。
经查,违法嫌疑人林某出租电话卡所拨打的诈骗电话,直接涉及公安机关正在侦办的一起被诈骗10万余元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据了解,违法嫌疑人林某的行为违反了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相关规定,涉嫌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最终,分宜县公安局依法没收林某违法所得,并处罚款1000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