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李艳 全媒体首席记者刘宇琦)近日,抚州市检察院与市林长办会签《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下称《意见》),强化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配合,提升林业生态治理法治化水平。
《意见》明确,检察机关、林长办建立联系会商机制,通过联席会议及时通报工作情况,交换、共享工作信息。建立办案协助机制,林长制相关责任单位办理涉林领域案件过程中,可以书面商请其他责任单位提供咨询、协助。建立联合督办、诉讼协助机制。检察机关可聘请林长制相关部门人员为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涉林案件办理工作。
《意见》指出,检察机关、林长办应积极借助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逐步实现涉林领域相关信息实时共享,及时移送涉林违法案件线索。建立联合检查、联合宣传等机制,推动涉林法律监督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