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判(图/受访单位提供)
本报讯 (文杏 全媒体记者王白如)为充分发挥巡回审判服务群众“零距离”的优势,近日,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排上法庭法官深入横塘村村委会开展巡回审判,就地化解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为当地群众送上一道“法治大餐”。
胡某因社区池塘护栏建设需要,与张某签订了《产品订购协议》。双方约定,张某按照胡某的购货及施工要求,负责某社区池塘护栏原材料供应及安装,并对工程数量、质量、价格、履行期限、验收标准等事项进行约定。合同签订后,张某按照胡某要求供货并安装护栏,但胡某仅向张某支付部分承揽费用。张某多次催讨剩余款项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湘东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及时了解案情,因被告胡某年岁较高不便到法庭,且双方争议较大,湘东法院遂将庭审现场搬进被告所在地村委会,就地审理此案,现场以案释法。
庭审中,被告胡某辩称其在案涉合同中的签字代表的是所在工作单位,而非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原告张某不应要求他个人承担付款责任,而应向他的工作单位主张。但在举证质证阶段,胡某对其所签订的合同真实性及其本人作为甲方在合同上签字皆无异议,且未向法庭提交任何证据,其亦非所述工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双方对谁应承担付款责任发生了争执,承办法官针对案件争议焦点当场释明合同相对性原则及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在法官耐心释法明理下,被告胡某说出自己未收到款项的难处,希望原告张某能够理解。
最终,经过法官调解劝说,原告张某作出一定让步,被告胡某同意分期分批支付欠款,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该案得以成功化解。
“在村委会开庭,在群众家门口审判,让大家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这样的‘法治大餐’多多益善!”巡回审判结束后,横塘村村委会工作人员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