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刘万春 全媒体记者王白如)2014年4月14日,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对陈某与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生效后,甘某拒不执行,陈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袁州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查封了甘某的房产。2019年12月24日,甘某就该案被查封的房屋,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协议约定,甘某可领取拆迁装修赔偿款10万余元。2020年1月23日,拆迁办将拆迁装修赔偿款汇入甘某银行账户。同日,甘某将所有款项汇入其女儿银行账户,未用于偿还其所欠陈某的债务。公安机关立案后,甘某偿还了债务。
近日,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拒执案,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被告人甘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十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