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顺生向大会作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图/刘健)
1月12日,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丁顺生在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过去五年,省人民检察院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一体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发展,业务综合质效历史性跃居全国前列,群众满意度提升至99.37%。
本报记者邀请省人大代表、乐安县金竹畲族乡九级职员兼流舍畲族村主任助理蓝丽,省政协委员、北京市京师(南昌)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彭国昌,省政协委员、江西康润律师事务所主任杨西对报告进行了解读。
◎文/全媒体首席记者刘宇琦 全媒体记者陆文青
“数”读报告
5年来,依法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39314人,提起公诉239254人。
发挥检察建议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结合办案制发检察建议5317件。
办结企业各类案件诉求2579件,提供法律服务11719件次。
严厉打击“盗抢骗”“黄赌毒”等多发性犯罪,起诉89227人。
突出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起诉16206人,守护群众财产安全。
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556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521件,保障人民群众吃得放心、用药安全。
营商环境
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危害企业生产经营、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等犯罪,起诉15726人。稳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244件。在工业园区、商会设立检察联系点170个,办结企业各类案件诉求2579件,提供法律服务11719件次。
解读
蓝丽:这些年,切实感受到检察机关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不懈努力与良好成效,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探索涉企案件办理新模式,为企业提供了专业化多元化服务。
社会治理
应社会治理新形势新要求,融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发挥检察建议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结合办案制发检察建议5317件。创新“检察建议+调研报告”模式,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呈送调研报告159份,积极建言献策。
解读
杨西:省人民检察院大胆探索和创新“检察建议+调研报告”的办案新模式,得到了最高检的肯定,被省人大在立法工作中吸收采纳,社会效果明显。这项工作已在全省各级检察机关推广,值得点赞。
倾情护“未”
将司法保护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和政府保护,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6366人、起诉8984人,对未成年被害人实行“一站式”救助。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依法起诉5965人,不起诉5925人,附条件不起诉3484人,并跟进精准帮教,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率降至1.69%。向严重失责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4019份。持续送法进校园,向3129所中小学派出法治副校长。
解读
蓝丽:近年来,江西检察机关未检部门优化司法资源、聚合社会力量,依托“法治进校园”,设立“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巡讲,“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以“模拟法庭”“法治进校园”等方式为载体,将普法宣传的触角从涉罪未成年人延伸至学校、社区及相关公共场所。
乡村振兴
严厉打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惩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非法占用农用地、侵吞扶贫资金等犯罪,共起诉3484人。开展司法救助专项活动,救助农村生活困难当事人6759人。
解读
彭国昌:江西检察机关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严惩侵害农村国有资产和集体财产安全、侵害农民权益的各类犯罪。同时,防止因案返贫,在检察办案中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四大检察
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规范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实行“捕诉一体”改革,实现追诉犯罪与法律监督有效统一,刑事检察“案-件比”降至1.03。
办理民事监督案件13389件,年均增长30.4%,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949件,对依法不支持当事人诉求的案件同步做好息诉服判工作。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惩办力度,提起公诉501人。
办理行政监督案件2559件,年均增长42.4%。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33件。持续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化解案件1000件。
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2518件,向法院提起诉讼1222件,办案数量年均增长22.7%。办理了三清山巨蟒峰自然遗迹保护、可移动文物保护、客家围屋保护等一批全国有影响的案件,19个公益诉讼案例被确定为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
解读
蓝丽: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是检察工作报告中的一大亮点。过去一年,省检察院在做优刑事检察的基础上,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都有了长足的发展,特别是刑罚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不断加强,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的行使,成为工作成绩“新增长点”。
阳光检务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落实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邀请各级人大代表视察、调研、指导检察工作11939人次。
主动接受民主监督。邀请各级政协委员参与检察开放日等活动8047人次,办理政协委员提案、意见建议1117件。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深化检务公开,拓宽社会监督面,常态化公开重要案件信息、法律文书和主要办案数据。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听证、案件审查等活动12409人次。
依法依纪接受纪检监察监督。全力支持配合监督执纪问责,与驻院纪检监察组定期会商,强化关键环节、重点岗位监督管理和廉政风险防控。
解读
彭国昌:阳光是最好的监督。过去5年,江西省各级人民检察机关,积极践行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权力制约法治理念,充分体现了人民检察院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的鲜明态度,勇于自我革命、发扬司法民主的责任担当,将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和社会监督贯彻于检察工作的全程,彰显了司法为民本色。
从严治检
以教育整顿深化推进正风肃纪,深入查纠整治顽瘴痼疾3732个。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报告15996件。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463个集体、248名个人荣获国家级、省部级或省有关部门表彰,101个案例被确定为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
解读
蓝丽:通过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引领了江西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开出“廉政花”,结出“正气果”,希望继续推进检察队伍规范化建设。
访源治理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开展“案-访比”质效管理,将矛盾纠纷化解纳入办案评价体系。该机制获评首届“新时代江西十大法治事件”。认真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做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对接收的信访全部告知“已收到、谁在办、办得怎么样”。省检察院和南昌市、抚州市等13个检察院的控告申诉部门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解读
蓝丽: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群众法治意识增强,大量矛盾纠纷涌入司法渠道,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讼累和司法资源浪费。希望检察机关在依法办案保护群众诉权的同时,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尽可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减少诉讼增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