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各地群众走亲访友、应酬聚会的频次增多,酒驾、醉驾的现象存在增多的情况。对此,连日来,全省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加大了对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并持续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整治行动,一批典型违法案例被曝光,取得了一定成效。
◎文/实习生宋昕怡 全媒体首席记者黄志良
夜查酒驾(图/受访单位提供)
严厉打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1月7日晚,在上饶市玉山县各条街道,警灯闪烁,玉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在辖区主要路段设卡布控,对过往车辆逐一检查,严厉打击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
春运启动以来,类似玉山县这样的夜查行动,在全省各地屡见不鲜。瑞金市公安局交管大队通过拓展整治区域、延长整治时段、扩大检查车型、联勤联动联治,常态化开展零点夜查行动,春运第一天,即查处酒驾9起、再次酒驾2起。
近日,石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则采取固定卡点与机动查处的方法,选择酒店及夜市集中的区域开展夜查行动,仅1月7日晚,便查获酒驾13起。
1月7日至8日,峡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酒驾醉驾易发频发的时间、路段进行分析研判,部署周末查处工作。2天来,该大队共出动警车20余辆次、警力80余人次,检查机动车2000余辆次,纠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00余起,成效显著。
1月10日晚,兴国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全警出动,开展酒驾醉驾集中夜查行动,并邀请电视台记者随警采访,加大宣传力度。为确保行动取得显著成效,该大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紧密结合实际情况,提前制定行动方案,共设立3处检查点,对过往车辆和驾驶人逢车必查、逢疑必测,严厉打击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时隔半个月再次酒驾
在严厉查处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为进一步引导大家安全文明驾驶,全省各地公安交警部门还曝光了一批典型违法案例。
1月9日,鄱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洪门口中队开展夜查行动,20时15分许,驾驶员应某有酒驾嫌疑被民警拦下。检测结果显示,驾驶员应某存在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警方对其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并依法处以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1月10日,定南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在开展酒驾查处行动中,发现摩托车驾驶人陈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遂对其用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显示其酒精含量为67mg/100ml,属于酒驾。当执勤民警对其作进一步调查时,发现陈某于2022年12月底在定南县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此次酒驾距上次仅时隔半个月,而且属于二次酒驾。最终,陈某被依法处以吊销驾驶证以及行政拘留的处罚。
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可有些人心存侥幸,不知悔改。大余县一驾驶员三次酒驾被抓。日前,大余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城区中队在辖区荡坪路口,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民警依法拦截一辆二轮摩托车进行检查,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人王某某的酒精含量为49.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进一步核查,民警发现,2018年、2022年王某某因酒驾曾被大余交警查获,这已是其第三次酒驾被查。最终,民警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0天和罚款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