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好的毛坯房(图/江国稳)
本报讯 (江国稳 全媒体首席记者吴强)宅基地是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在地类管理上属于(集体)建设用地。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因此,宅基地不得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
近日,金溪县秀谷镇陶家村刘家源村小组(以下简称刘家源村小组)村民向本报记者反映,村里宅基地被非法出售给外村人,其中还涉及公职人员及亲属。金溪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在接到群众举报后,曾进行过调查,且认定存在非法买卖宅基地的事实,但过了快一年时间,此事却迟迟没有进展。
涉嫌非法买卖宅基地
刘家源村小组毗邻金溪县主城区,距金溪县人民政府、金溪县人民医院都只有10余分钟的车程,随着城市的发展,此地段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早在2013年,刘家源村小组便启动了新农村建设,并根据相关政策,开始按“一户一宅”分配宅基地。在村民盖新房的同时,有一些外村人前来打听是否有多余的宅基地可以出售,并表示愿意以8万至20万元不等的价格进行购买。
“带头的是当时的村小组组长郑某义,他们将多出来的宅基地,以建新村的名义,出售给外村人。”知情人小刘(化名)表示,刘家源村小组总共97户,却前前后后新建了160栋左右的房屋,而这些外来购买宅基地的人员中,还有公职人员及其亲属。小刘表示,自己是刘家源村小组村民,但没有分到宅基地。
2022年5月9日,该村干部在村微信群里公布了一份“刘家源村小组新村村民各户建房明细表”,在许多熟悉的人名中参杂着一些陌生的名字,让小刘等村民意识到这可能是对方非法买卖宅基地的证据。
将相关情况向上级部门反映后,金溪县自然资源局联合秀谷镇政府等单位成立了刘家源村小组买卖土地调查专班。但时至今日,小刘等村民的反映未获得进展情况。
记者采访时手中材料被抢
11月30日,记者来到刘家源村小组走访调查,看到10余栋毛坯房,错落分布在民房之间,部分门前已是杂草丛生,从房子的外观看已有一些年份。
“2013年,村民在分了宅基地后,这些房屋也同村民的房屋一起陆续开工。”小刘介绍。
就在记者走访调查的过程中,一名叫郑某初的男子警惕地询问记者身份,试图了解记者调查内容。“你们别在这里乱采访,再不离开,我叫人把你赶走。”该男子表示。
记者不愿与之纠缠,随后来到金溪县秀谷镇陶家村委会。“当时分的面积比较大,每一户大概有500平方米,因为建不起房子,就将其中的一半卖给别人。”陶家村党支部书记王耀怀表示,确实有村民未分到宅基地。
正当记者在了解情况时,一名自称秀谷镇政府的工作人员表示不对此事做回应,让记者与县委宣传部门沟通。随后,记者表示离开,对方又以等待领导前来为由,将门关闭,阻止记者离开。其间,同在现场的郑某初顺势抢夺记者手中的材料。
进展:已处置8名干部
据金溪县秀谷镇党委书记沈璋介绍,郑某初一直以村小组组长自居。而针对村民反映的非法买卖宅基地一事,已由县委政法委牵头,抽调县纪委监委、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秀谷镇政府等相关单位成立了专案组。同时表示,确实存在公职人员购买宅基地行为,已由相关部门介入,立案调查。此外,以刘家源村小组原组长郑某义为代表的出售宅基地相关人员也受到相应处分,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12月11日,记者从金溪县纪委监委了解到,截至目前,关于此事,纪检监察部门已处置8名干部。
经金溪县自然资源局核查,刘家源村小组共分配宅基地153块,建房户有137栋,但实际上已建成房屋158栋。其中本村人房屋62栋,已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56栋,未办理宅基审批手续6栋;非本村人房屋61栋,已办理“两违”手续45栋,已办理宅基地审批3栋,未办理手续或户主信息不全13栋;此外还有无法确定房主信息32栋,该32栋大部分已售卖且绝大多数为毛坯房、无人居住;另外,集体或单位使用房屋3栋。
综上所述,金溪县自然资源局认为,非法买卖宅基地情况确实存在,刘家源村小组村民内部在分配宅基地时有多占情况,且多占的宅基地大部分已进行了买卖。
记者了解到,为全面整治违法违规购买农村土地建房问题,金溪县已成立以县委书记和县长任双组长的领导小组,金溪县纪委监委同县自然资源局建立工作联动机制,要求并督促涉及公职人员建房问题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前全部完成整改,当前,大部分公职人员非法买卖土地建房问题已进行整改和退出,剩余未整改到位的由自然资源部门移送纪委监委部门开展立案审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