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吴强)4月9日,本报刊发的南昌市太阳能板(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安装陷执法之困的报道引发关注。5月31日,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本报记者,由南昌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南昌市工改办”)印发的《关于公布建设工程相关豁免、简化清单(第一批)的通知》(下称“豁免清单”)引发的城市管理执法方面问题,南昌市政府明确,由南昌市司法局牵头,协调自然资源、城管执法等部门进一步完善“豁免清单”管理路径。
4月9日,本报以《镇政府拆光伏棚决定被判违法》为题,报道了南昌市青云谱区青云谱镇,因太阳能板属于南昌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项目,属地城管部门在拆除绿都新力青云府小区光伏发电设施遭遇了执法困境,陷入一管就错的尴尬境地。
据了解,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文件精神,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制定“豁免清单”,并非南昌市首创,深圳、杭州、长沙、福州、厦门等地都出台过类似政策文件。
记者注意到,深圳、杭州、长沙、福州、厦门等地对分布式光伏设施,在建设规划许可手续上的豁免都存在限定条件,只将“非经营性小型分布式光伏设施”列入豁免清单,只有经能源行业主管部门认定为“非经营性小型分布式光伏设施”的,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才无须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那么,南昌市“豁免清单”起草时,是否考虑过太阳能板这类设施可能与城乡规划法产生冲突,未来能否针对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突显的问题,对“豁免清单”进行修订呢?
2022年2月1日,根据南昌市机构职能改革工作要求,南昌市工改办职能划转南昌市住建局。对此,南昌市住建局回复本报,2020年10月,为落实国家工改要求,“豁免清单”由原南昌市行政审批局规划审批、城管审批业务科室起草,并按程序报批签批,以南昌市工改办名义印发实施。
然而,作为行政规范性文件,“豁免清单”是否开展过合法性审查,南昌市住建局回应称,由于南昌市工改办职能中途经过划转,对于最初的情况并不知情。
对于“豁免清单”引发的问题,南昌市住建局回复,南昌市政府明确由市司法局牵头,协调自然资源、城管执法等部门进一步完善“豁免清单”管理路径。鉴于规划审批职能已划转至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该局以南昌市工改办名义配合市司法局也多次积极协调市自然资源部门完善相关管理办法。目前,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关注到相关问题,正在研究工作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