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治报·赣法云讯 (张耀 李一鸣 实习生曹晨茜 记者江国稳)近日,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工伤赔偿案件。
2024年,刘某在工地作业时不幸受伤,经法定程序被认定为工伤后,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大岭山仲裁庭依法裁决,江西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需向刘某支付工伤赔偿款13万元。
因江西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未履行相关义务,刘某向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积极与被执行人沟通,建议其优先通过协商方式化解纠纷。
经过多轮协商,近日,江西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将全部赔偿款支付到位。至此,该案得以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