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治报·赣法云讯 (简晶晶 晏慧君 记者刘宇琦)“简法官,罗某今天把钱全部付给黄某等人了。”7月18日上午,上高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简晶晶接到上高县芦洲乡政府相关负责人的电话。至此,一起因雇员死亡引发的赔偿纠纷在终本4年后结案。
2020年9月,罗某雇佣黄某做工。不料,黄某在做工期间意外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罗某支付6.7万元后无力再赔偿其他损失,黄某子女等人无奈将其诉至上高县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上高县人民法院判决罗某赔偿黄某子女等人22.3万元。判决生效后,罗某未履行生效法律义务,黄某子女等人遂向法院申请执行。2021年3月,该案进入执行程序。
考虑到案件存在极大的不稳定因素,执行法官将相关情况通报至当事人属地乡镇上高县芦洲乡综治中心。此后一年多的时间,执行干警和乡干部反复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但未果。
之后,上高县人民法院联合县人民检察院、上高县芦洲乡综治中心联合进行调解。经过多次“面对面”“背靠背”的调解协商,双方达成初步和解意向。
针对双方的顾虑,执行法官主动邀请检察机关参与监督。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至此,这起历时4年、矛盾尖锐的“骨头案”得到彻底化解。